东西问·解码兔年丨高巍:庙会何以成为多元文明融会的民间嘉年华?******
中新社北京1月27日电 题:庙会何以成为多元文明融会的民间嘉年华?
——专访北京民俗学会会长高巍
中新社记者 杜燕
在中国,庙会最早可追溯到远古,盛行于东汉后。历经千年演变,如今既保留传统习俗,又融入现代元素,不仅吸引着海外华人参与其中,更逐步走出“中国城”,成为各族裔互动、多元文明融会的民间嘉年华,展现世界各地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希冀。
为什么千百年来庙会备受青睐?为什么全球越来越多的城市举办中国春节庙会?中新社“东西问”近日专访北京民俗学会会长高巍,阐释庙会千百年嬗变,讲述春节庙会何以成为全球华人的纽带,成为独具特色的文化符号。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庙会在中国起源于何时?有何意义?
高巍:庙会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作为一种社会风俗,有其深刻的历史社会原因,并随社会发展体现时代色彩。
在中国,庙会最早可追溯到远古时期,且一直处于发展变化中。“庙”字,繁体为“廟”,“广”下一个“朝”。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曰,“廟,尊先祖皃也。从广,朝声。”即“庙”本意是供祀祖先的场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古时祭祀主要是祭祀祖先神和自然神以祈求庇佑和保护。祭祀过程中,人们聚在一起举行仪式、进献供品、演奏音乐等。这可以看作是民间庙会的雏形。
到东汉时期,佛教开始传入中国,道教也逐渐形成,佛、道两教以庙观为场地举办多种活动。随时间推移,一些活动走出庙观,巡行队伍中有避邪的狮子、宝盖幡幢、百戏杂耍等活动,热闹非凡。小商小贩们看到庙观的烧香拜佛者多,在庙观外摆起各式小摊。在庙观及其附近定期举行的这种民间活动被称为“庙会”,又称“庙市”。
2022年,民众在河南淮阳太昊陵二月二庙会祈福。牛书培 摄商业气息随群众性、娱乐性的增加而增强,是在唐宋时期。唐宋以后,在中国农历新年、元宵节、二月二、三月三等节日举行的庙会,延续下来并迅速蔓延。
庙会上,官员、客商、民众、僧侣各色人等,熙熙攘攘。“开庙之日,百货云集,凡珠玉、绫罗、衣服、饮食、古玩、字画、花鸟、虫鱼以及寻常日用之物,星卜、杂技之流,无所不有。”这是清代富察敦崇所著《燕京岁时记》中记载的庙会盛况。
庙会因商贸、世俗文化等的融入,从祭祀活动、朝山进香等民间信仰活动演化成集信仰、商贸、娱乐、旅游、休闲、探亲、会友于一体的民间盛会,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成为中国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7年春节,北京地坛庙会的“皇帝”祭地表演吸引民众观看。富田 摄中新社记者:为何千百年来国人热衷逛庙会?
高巍:文化是精神价值的体现。中国幅员辽阔,民间信仰种类繁多,加上“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特点,民俗文化丰富多彩、源远流长。
庙会是历史、传统、文化的缩影。已公布的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有33个庙会以“民俗类”项目入选,如北京厂甸庙会、山西晋祠庙会、上海龙华庙会等。
颇具特色的市井叫卖,热销的古董字画、精彩的花会表演,还有摔跤比赛、双簧表演、京剧清唱……北京厂甸庙会历时四百多年,经由祭祀而庙市,转而书市,渐成文商并举的春节逛厂甸民俗活动,以其“雅俗相济、商娱相融”的独特魅力享誉京城,成为展示京味民间文化和宣南文化的窗口和平台。
2018年春节,北京厂甸庙会的传统摔跤表演。贾天勇 摄晋祠庙会古称“赛神会”,源于西周时期祭祀叔虞之母邑姜诞辰的仪式活动,从农历七月初一开始,历时五天,晋祠水镜台演戏酬神,附近百姓上香祈福。庙会期间,还有社火表演等,展现山西太原当地古老的乡风民俗。
上海龙华庙会是华东地区著名庙会之一,可追溯到唐代,近代曾吸引印度诗人泰戈尔到此一游。龙华庙会具有都市性、商贸性和娱乐性的特征,除祭祀神佛外,在其发展过程中产生了许多的传说故事,并形成了丰富的庙会民俗事项。
2015年4月,上海龙华庙会。周东潮 摄庙会不断发展变化,满足当时社会条件下民众的精神和物质需求,折射出地区的风土人情和生活百态,反映时代的变迁。因此,从古至今,庙会流行于中国各地,各具特色,备受民众喜爱。尤其春节是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一元复始,万象更新,给人们带来无限喜庆,过年期间逛庙会更成为各地民众欢庆新年的重要形式。
中新社记者:庙会如何体现民俗风情和时代特色?庙会传承着怎样的“文化基因”?
高巍: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庙会,扎根地方社会的文化基础中,反映当地的民俗风情。
以北京地区为例,老北京庙会起源于辽代,发展于元末明初,兴盛于明清两代。昔日北京城庙宇多,庙会也名目繁多,按内容可分为宗教类、祭祀类、商贸类、文娱类、观光类;按开办时间和性质分,每月逢一、二、九、十是隆福寺,主要售百货、小吃、花鸟鱼;逢三是土地庙,主要售土产、百货等。
2003年元宵节,北京市民在隆福寺大街猜灯谜。史利 摄资料显示,新中国成立后,庙会继续举行。由于历史原因,北京庙会一度退出民众日常生活,到1984年举办龙潭庙会、1985年举办地坛庙会,北京庙会开始复苏。
1996年2月,北京龙潭庙会上,“鼠”轿夫抬着娶亲的轿子鼓乐齐鸣,引得逛庙会的中外游客争着上轿当回“鼠新娘”。王瑶 摄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多样性带来文化多样性。北京的庙会逐渐形成多元化的格局:有传统庙会,也有时尚庙会;有京味儿庙会,也有洋味儿庙会;有大型庙会,也有社区的微型庙会。近年来,商家庙会方兴未艾,博物馆庙会、科技馆庙会蔚然成风。
2018年2月,小丑在北京石景山游乐园“洋庙会”表演。任海霞 摄联通古今、融汇东西,庙会以其深厚的历史沉积、浓郁的传统风韵,不断融入新元素而繁衍传承,更是让其他传统技艺得以传播和传承的载体。
庙会是一种典型的文化空间。所谓“文化空间”,好像看不见、摸不着,但整体、综合、真实、生态、生活地展示一种文化传统或模式。庙会就是以社会大规模群体活动的模式传播中华传统文化,以大型集体活动完成一定范围内的年度社交礼仪。这是一种仪式感,不是个人在家可以完成的,也不是去突出某个人或某种利益,而是需要民众走出家门、走进活动,处于异于平日的节日环境中,满足情感诉求、体味文化享受,就像人们在春节期间逛庙会获得“年味儿”体验。
2023年1月13日,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街道白米社区举办小年庙会。现场有舞狮、剪纸、糖画、糖葫芦、兔爷彩绘、写福字、套圈、投壶等民间技艺和非遗体验活动。北京市西城区供图中新社记者:庙会为什么能成为联系海内外炎黄子孙的文化纽带?
高巍:从古至今,中国的各种庙会吸引无数民众。在港澳台地区,信众广泛的传统庙会与祖国有着割不断的联系。在海外华人居住区,从祖国带去的庙会欢愉热闹,以特殊方式传承着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
2014年3月,香港第十届大角咀庙会热闹开幕,举办大型巡游汇演。洪少葵 摄中国庙会是活着的民俗,很多学者将其称为“中国人自己的狂欢节”。与西方狂欢节、万圣节等相比,这些节日均源自宗教且在历史发展中扩展内涵,加入本地文化特点,内容丰富多元,是各地民俗文化的缩影与延伸;不同的是,中国庙会与农耕文化紧密相连,许多地方的庙会是根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确定日期,结合当地风土人情举办。因此,中国庙会往往与农历“二十四节气”相呼应,强调自然与人的和谐共生。
作为中华民族传承几千年的重要节日,春节在中华儿女心中是最重大的节日,承载着中华文化的仁爱、和谐、勤劳等民族精神,传达着个体的美好冀望,展现出人的本质,即相互关爱、相互支撑、相互帮助。
近年来,海外“春节热”逐年升温,很多国家陆续将中国春节确定为当地的公共假日。在欢庆春节的活动中,举办庙会成为许多城市的不二之选,舞龙舞狮、游行等表演为主,集市为辅,更让节日传递的文化精神得以升华。
2008年2月,美国洛杉矶中国寺院西来寺举办传统庙会,华人华侨欢度新春。贾国荣 摄在节日的欢乐祥和气氛中,中国庙会的内容和形式未来仍会不断丰富、变化,成为各地民众乐于感受的“文化空间”,在这个空间中可以感受人与人之间的美好,感受中华传统民俗虽经千年却历久弥新。(完)
受访者简介:
高巍,北京民俗学会会长,北京民间文艺家协会顾问,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民俗研究。著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北京民俗文化史》《四合院》(本书荣获2004年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幡鼓齐动十三档》等多部著作。
元宇宙:概念、挑战与治理****** 【光明青年论坛】 编者按 在2022年举办的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和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元宇宙”的发展与应用都是人们关注的热点。从提出、探索到逐步走向应用,元宇宙与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近,一步步将虚拟与现实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将会在未来更加深刻地影响每一个人。如何认识元宇宙?元宇宙会给人类社会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应该对元宇宙采取怎样的治理方式?本版特约请四位青年学者,围绕上述话题进行讨论。 与谈人 赵精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贺超城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讲师 张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 李珍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主持人 光明日报记者 底亚星 冀文亚 元宇宙代表了未来互联网发展的一种新形态 主持人:当前,元宇宙既是社交网络上的一个“热词”,也是技术领域的一个“热点”。我们应该如何把握和理解元宇宙的概念、特性与实质? 赵精武:现阶段,学术界与产业界尚未对元宇宙的概念形成共识,原因在于元宇宙技术本身尚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其演进方向、应用场景、技术特征等要素尚在发展。当前对元宇宙概念的界定大多侧重于对元宇宙组成要素或技术特征的探讨。 总体来看,有关元宇宙概念的界定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物质世界数字化,即在互联网实现人类视觉、听觉数字化的基础上,元宇宙实现了触觉、味觉等各种感官体验的高度仿真;二是“平行世界”,即元宇宙描述了人类能够在虚拟空间进行与现实世界相同的活动;三是元宇宙是整合多种新技术而产生的新型虚实相融的互联网应用和社会形态,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在经济系统、社交系统和身份系统层面相互交叉融合。 可以确定的是,元宇宙代表了未来互联网发展的一种新形态。一方面,元宇宙是一种全新的网络平台,集合了社交、公共服务、智能制造、医疗健康、教育等多种功能,实现了企业平台与公共平台的互联互通;另一方面,元宇宙也是一种信息技术的“统合体”,是以区块链、人工智能、VR/AR技术、数字孪生等技术为底层架构的综合技术形态。 张梁:我们可以通过对汉字“元”的解读,窥探元宇宙的特质。 一方面,“元”有本质、根本的意思。元宇宙在某种程度上使得人类的感知摆脱了对客观物质世界的依赖,突破了虚实的界限。在元宇宙中,人们身体的主体地位被削弱,使得我们对于感知的认识更为抽象化、本质化。 另一方面,“元”有向度、维度的含义。多维数据是元宇宙的关键要件。互联网的诞生开启了现实世界数字化的进程,用户的数据通过各种智能设备记录下来,再通过大数据技术形成用户在数字世界中的“立体画像”,但这些“立体画像”仍然是一维的,因为它们的来源是用户本身;而元宇宙中,人与物、人与环境的数据相结合,形成多维数据,这使得元宇宙能够反过来为现实生活中的诸多问题提供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李珍:关于元宇宙的概念界定,必须澄清元宇宙与现实世界之间的关系。从词源上讲,元宇宙(Metaverse)的词根“meta”在古希腊语中有两个基本涵义:“之后”和“超越”。元宇宙既是现实世界“之后”的宇宙,又是“超越”现实之上的宇宙,现实世界与元宇宙之间是历史与未来、现实与愿景的关系。从这个角度来看,类似于元宇宙的构想在人类思想史上并不罕见,如柏拉图的《理想国》、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培根的《新大西岛》。然而,元宇宙与以往构想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一种“虚拟现实”。所谓虚拟现实,不是指虚无缥缈的现实,而是指现实是被某种称为“虚拟”的手段构造出来的,即现实在表面上看是“虚拟”的,但实质上却是真实存在的。 贺超城:元宇宙的概念其来有自。美国数学家弗诺·文奇在1981年出版的“赛博朋克流派”开山之作《真名实姓》中构建了一个通过脑机接口进入沉浸式感官体验的虚拟世界;美国作家威廉·吉布森在1984年出版的《神经漫游者》中提出了“赛博空间”概念;1991年,赛博空间又催生出“镜像世界”的技术理念:现实世界的每个场景都可以用技术手段映射到人工编制的计算机程序中,且用户可以通过终端设备与其交互。自2021年美国游戏公司Roblox携元宇宙概念上市之后,元宇宙受到了广泛关注与解读。我理解,元宇宙是基于数字技术而构建的一种用户以数字化身份在信息世界、物理世界、人类世界交叉融通下参与交互的社会形态,是人类对未来数字文明高阶形态的想象与建构。 元宇宙带来多层次、多领域的机遇与挑战 主持人:科学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巨大的、深刻的、全面的影响,但任何技术的发展总是呈现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基本特征。元宇宙会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 张梁:从经济社会发展历程来看,交互方式、交互效率的革命是推动新业态出现的重要力量。在信息革命以前,接触式交互是最常见的交互方式;信息革命后,非接触式交互的效率大大提升,例如,互联网购物的出现和爆炸式发展,就得益于非接触式交互方式的成熟和其效率的提升。在元宇宙中,人们能够实现全身心沉浸式交互,用户以数字身份进行交互的同时,能够体验与真实世界相似的感受。这种交互方式、交互效率的变革可能会给目前技术条件下仍旧依赖接触式交互的产业带来巨大影响。同时,这种变革也蕴藏潜在风险与挑战。例如,逼近真实的交互体验,使得具有技术本质的元宇宙变得不再是人类个体与社群互动的工具,而有可能成为个体的延伸,变成越来越具有生命特征的“幻肢”,一个愈发独立的实体,这将给法律如何定义“人”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 李珍:从社会关系来看,元宇宙社会可能存在两种不同的发展前景。元宇宙先驱托尼·帕里西提出了元宇宙的基本建立规则:元宇宙是无人可以控制的、开放自由的,并且适合所有人的最为广泛的社会空间。这种规则,可能会赋予所有人“自由与平等”的社会关系,这无疑是一种前景乐观的未来网络社会“乌托邦”——人们可以在虚拟世界中摒弃现实世界的很多“包袱”,开始新的社会生活。但由于虚拟世界的数字化本质,所有的社会行为都会有数据记录,这些留痕数据可能会被人盗取,而达到对社会成员的操控和利用,这反而催生了一种新型的社会不平等,导致悲观前景。 从个体层面来看,元宇宙能够带来不同于以往数字技术的超强沉浸感体验,人们足不出户便能在虚拟世界中体验社交、购物、工作、学习、旅游等大多数生活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带来身心愉悦。但久而久之,它极易造成人们对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界限的混淆。这里涉及三个哲学问题。一是知识问题:我们能否知道究竟是在虚拟世界还是现实世界?就像庄周梦蝶,如果梦境足够真实,庄子怎么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呢?二是实在问题:虚拟世界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三是价值问题:你能在虚拟世界中过得好吗?如此,人们会陷入对世界和自身的认知疑难,认知疑难可能引发心理疾病风险、人格解体风险和成瘾性风险;若进一步发展,认知疑难还会对个体的道德判断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赵精武:从数字经济发展来看,尽管我们尚无法准确预见元宇宙未来的技术形态和技术架构,但可以确定的是,元宇宙概念的提出意味着数字经济正朝向更高效率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方向发展。例如,在具体应用层面,元宇宙在未来或许能够改变传统业态模式,延长既有的产业链经济价值,提升用户服务体验;在智能制造领域,元宇宙能够改变“生产—物流—销售—用户售后”的供应链形态,实现更高水平的定制化服务;在社会信用系统层面,元宇宙技术能够构建起一整套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社会信用体系,借由区块链等底层技术优势,实现社会信用数据的可追溯和不可篡改,各地各部门信用数据也将相互联通,组成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大数据;等等。当然,任何技术的发展总是呈现两面性特征,元宇宙技术也不例外。在数字经济领域,元宇宙可能带来的挑战至少表现为:新一轮的数据安全和隐私泄露问题;现有的信息基础设施或将无法支撑全球或全国规模的元宇宙空间运作;某些互联网巨头为谋取竞争优势而各自打造相对封闭的技术生态,进而导致技术发展滞缓;等等。 贺超城:通过上述讨论,不难发现,元宇宙在给人类社会带来诸多利好与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不少挑战,这集中体现为市场性风险、社会性风险、个体性风险和技术性风险。关于市场性风险,元宇宙在一定程度上为巨额资本进行资本操纵和巨头公司进行行业垄断提供了隐蔽空间;元宇宙中虚拟货币与现实世界的经济体系之间的联动,可能导致元宇宙中虚拟世界的经济波动溢出到现实世界。关于社会性风险,元宇宙中,自然人和虚拟数字人构成的群体可能由于群体无意识引起群体非理性;法律的滞后性可能使得元宇宙面临伦理冲击和挑战。关于个体性风险,元宇宙因其人机交互、沉浸体验而具备天然的“成瘾性”,过度沉迷虚拟世界可能会加剧社交恐惧;元宇宙中产生和存储大量数据,隐私泄露风险增大;元宇宙中的丰富数字内容,可能造成知识产权风险。关于技术性风险,元宇宙中规模庞大、高复杂度、及时迅捷的渲染、仿真和交互带来的高性能算力要求是技术性风险的隐患。 赵精武:这里还必须指出,上述机遇和挑战,大多还处于假想阶段。囿于元宇宙技术自身的不成熟,客观上我们还很难精准定位和描述元宇宙技术能够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因此,我们需要冷静看待元宇宙概念的提出和发展,既对元宇宙技术未来成熟的可能性抱有期待,也不应过分夸大元宇宙潜在的技术优势,而应当在对机遇与挑战的统筹考虑中,未雨绸缪探索平衡安全与发展的有效治理策略。 从制度、技术、价值等维度探索元宇宙治理之道 主持人:从历史发展进程看,人类生活的数字化、网络化是大势所趋,元宇宙的出现正是回应了这样的发展趋势。面对这一发展趋势,如何更好地对元宇宙进行治理? 张梁:目前,芯片、网络通信、虚拟现实等诸多细分领域的底层技术还不能完全支撑现阶段对元宇宙未来全景的构想,元宇宙的发展还处在初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对于元宇宙的治理,应整体保持包容、审慎的态度,对于已经出现的具体风险则应当适时处置。 一方面,对于现阶段来说,促进发展是主题,对元宇宙的治理应主要是规范和引导。在政策上,需要给予相关领域前沿企业、机构较为充分的发展空间,激发元宇宙相关领域创新驱动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技术、资本、人力等要素合理有序进入。 另一方面,对于因元宇宙热潮产生的乱象,需要及时介入治理。例如,元宇宙的出现为NFT(非同质代币)、虚拟货币等新型数字财产提供了更广泛的投资交易空间,但也为新形式的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通道,并出现了一些资本乱象。现阶段,元宇宙中“炒房”“炒币”现象层出不穷,资本市场中围绕元宇宙热炒概念,资金没有进入实体经济助力相关科技创新产业的发展,反而使得元宇宙相关技术、服务愈发资本化。对此需要保持警惕。在发挥资本促进元宇宙产业发展积极作用的同时,应防止其无序扩张,限制其消极作用,让元宇宙产业发展能够给人民生活带来真正实惠。但从本质上来说,前面谈到的这些因元宇宙热潮产生的问题属于“新瓶旧酒”,它们并不是元宇宙自身特质带来的新风险,而是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固有风险在元宇宙上的具体展现,现有制度能够较好应对。 赵精武:从来都不存在绝对安全的信息技术,对新兴技术配置相应的治理措施是必要的。而如何配置治理措施,首先应当审视这些新兴技术对现有法律制度和治理体系提出何种新的挑战。在主体层面,自然人在元宇宙中有自己对应的“虚拟人”身份,需要遵守不同于现实世界的制度规则;同时,产业界所描述的“虚拟人”的真实性,在目前看来主要还是感官层面的真实性,“现实人”与“虚拟人”在法律主体资格层面上的差异还不明显。在风险层面,从产业界所设想的元宇宙应用场景来看,元宇宙安全风险治理需求集中于数据安全、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义务、虚拟财产交易制度、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等领域,其安全风险表现形式可能与主流技术导致的风险事件有所差异;同时,元宇宙安全风险的损害结果和侵害的民事权益,与主流技术导致的风险事件基本相同,元宇宙中用户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仍可追溯至特定法律主体,“主体—客体—内容”的法律关系结构尚未发生实质变更。但也应认识到,伴随元宇宙技术的发展与迭代,当技术能够真正抹除虚拟人与现实人的身份关联时,就必然会对现有法律制度提出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元宇宙的治理应当遵循过程风险预防的基本思路,即根据技术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特征及其相应社会风险,优先在法律解释层面补足有关元宇宙治理规则的不足;当现有治理体系无法回应特定发展阶段的元宇宙技术风险时,就有必要专门在立法层面创设全新的规则予以调整。 贺超城:从技术角度来看,当前的技术治理是“防御型向善”,即想办法防止技术做坏事;未来则需要“创造型向善”,即在科技研发阶段,就朝着人性之善、社会之善的方向寻找发展“需求”。元宇宙作为崭新且前沿的方向,科技向善有必要也有条件成为其运行的最大公约数:一方面,更充分地连接到社会的每一个人;另一方面,提供更具人文关怀的产品服务。 主持人:对于元宇宙的治理,除了制度建构、技术规制之外,如何从价值和伦理的维度开展? 李珍:首先,树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道德原则。元宇宙技术的基本特征是去中心化的连接方式,但不能把去中心化看成是对个体中心化的确证。因此,在对元宇宙的治理中,要把“共同善”作为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即发展一种把社会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道德原则。 其次,回归现实的第一本位,破解价值认知疑难。元宇宙高强度的沉浸式体验深刻影响个体认知的能力,使人们在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交替体验中面临认知疑难。只有让个体回归现实,与真实的人、自然和社会互动,将虚拟世界视为现实世界的延伸,才能真正解决虚拟现实沉浸性带来的风险。 最后,促进文化交流与文明互鉴,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元宇宙中信息广泛传播,不同国家、地区、人群间的信息鸿沟不断缩小,文化背景的差异逐渐显现。不同文化对隐私、自由、公正等价值分配权重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会造成信任障碍。这就要求每一个参与对话的个体和组织都要对其他文化保持开放态度,不同文化背景的研究者之间以交流合作的形式,确保新技术的开发具有全域性意义,保证相关利益涉及方都参与治理,寻求价值权重协调路径,构建出基于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对话模式。 主持人:通过各位专家的讨论,我们对元宇宙的本质特征、未来发展以及治理策略有了更多了解。推进元宇宙有序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不应缺席。保持元宇宙发展正确的价值导向,形成科技与人文的良性互动,使其实实在在造福于人类,这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在元宇宙发展中的使命担当。 ■专家点评 武汉大学二级教授、信息管理学院副院长吴江:元宇宙的确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件大事,现在的火热也是全方位的。四位青年学者给予了元宇宙充分的想象空间,并对元宇宙给人类带来的挑战、机遇以及如何治理进行了非常有价值的讨论,引导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元宇宙进行深入思考。 首先,元宇宙是人类叙事方式。元宇宙将成为人类历史上一种全新的叙事方式,叙事的逻辑将从真实世界跃迁到虚拟世界,将创造一个虚实融合的全新故事。元宇宙的叙事方式既能够促进人类物质上的再一次发展,也能满足人类在精神上的需求。 其次,元宇宙是数实融合空间。30多年前,钱学森院士在致汪成为的手稿中,就已提到与元宇宙紧密相关的虚拟现实,并将它翻译为具有浓厚中国味的词——“灵境”。他认为有了灵境,人的创造能力将会大大提高,从而形成大成智慧。元宇宙区别于传统环境最显著的特征就是现实和虚拟时空的融合,成为一种数实融合空间,元宇宙不仅仅呈现数字世界,而且更强调数字和现实的融合,除了现实中的空间会融合到数字空间,数字空间中的时间将不再完全对应现实空间中的时间,将变得更加多样和多维。 最后,元宇宙不是指单一的数字技术,它是集人类各种数字技术之大成者。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形成元宇宙的生产力闭环;依靠数据价值化使得数据作为数字文明创造的主要生产要素,驱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通过治理数字化不断去改造生产关系,推动生产力创造一个有效而健康的元宇宙环境。元宇宙逐渐成为数字社会的进阶形态,成为推进人类文明迈向更高级文明的重要推动力。 未来已来,让我们沿着青年学者们的思考,讲好元宇宙故事,构建好元宇宙空间,一起通过元宇宙创造美好的数字文明。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林少伟:四位青年学者立足各自学科,从多个方面对元宇宙阐发了见解,特别是揭示了元宇宙这种新的社会形式的巨大潜力与潜在风险,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元宇宙将革新人类的生活方式,为人类带来全新的生活体验,但同时也必然引发一系列社会治理与法律规制问题。如何引导元宇宙与现实社会的协调并行,是当下需要探讨并回应的重要问题。 防范元宇宙可能带来的风险,首先要看到其背后存在的三大治理难题:第一,元宇宙强调理性人的自主选择,对规制具有某种天然性排斥。第二,以算法和数据为驱动的元宇宙平台可能会凭借海量的用户数据而成为庞大的数据中心,进而对具有统一趋向性的技术发展和规范治理造成一定冲击。第三,元宇宙下的去中心化削弱了对中心化机构的信赖,以致传统中心化治理难以融入元宇宙系统。 为应对元宇宙对社会经济带来的挑战,应在规制逻辑上有所转变。第一,由被动消极型的治理向主动积极型的治理转变。元宇宙的不断更新,要求采取及时性和回应性的积极立法观,以便对元宇宙作出动态适应和有效引导。第二,由一刀切式的规制模式向差别化规制模式转变。可根据风险高低对数据信息进行类型化规制,如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等高风险数据的处理予以严监管,涉及个人信息和公共事务等低风险数据给予宽监管。第三,由权力—技术的双向式向权力—技术—伦理融合式转变。面对数据垄断行为、数字资产盗取、数据篡改等问题,可融合权力(强制性与社会性)、技术(行业标准或加密标准等)、伦理(人类伦理效仿等)三要素,驱使元宇宙通往正义之路。第四,由形式正义覆盖模式向实质正义穿透模式转变。通过自动化决策减少潜在的歧视意图,矫正算法中隐藏的歧视与不公等。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6日 11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